一般將「強迫症」歸類於精神類疾病,維基百科上解釋強迫症屬『一種神經官能症,
為焦慮症的一種。患者總是被入侵式思維所困擾,在生活中反覆出現強迫觀念及行為,
使得患者感到不安、恐慌或擔憂等,從而進行某種重複行為,致使舒緩其此種壓迫感受。
患者自知力完好,對於症狀了解,然而無法擺脫強迫行為。』
仔細想想發覺,類強迫症行為似乎無所不在,也許是對環境或身體的潔癖,
或許總是需要大吃一頓才感到滿足,抑或看到新衣服包包鞋子就一定要買到手?!
因重複行為而感到紓壓,但過沒多久又開始新的循環,感覺壓力->重複行為->排解壓力......
按上述強迫症定義,因自知力完好,
人對於重複行為是不是可能有感到厭倦或甚至後悔的時候?
如強迫症發於工作結束後總要大吃一頓結果看到鏡子裡的自己身材走樣而懊悔不已?
或者看到新款衣服包包就一定要買到才甘心結果家裡堆了一堆一年可能用不到一次的東西?
當我們討論生活自主權從經濟能力觀點切入的同時,
是不是也應從情緒管理角度問自己是否「完全自主而不受控制」?
那麼當我們清楚自己已被壓力控制有類似強迫症的行為要怎麼辦?
要搶回主導權這件事本身並不容易,
但也許我們可以試著找回一點點「一切慢慢回到掌控之中」的感覺,
先找到改變行為的激發點,有了開始,才可能有後續一連串正向的變化。
人其實是很奇妙的生物,當感覺一切失控可能因喪志而每下愈況,
但感覺事情漸漸受到自己控制時,那種想掌握更多的念頭跟動力反而會源源不絕,
所以面對自己的強迫症行為,在無法解除壓力源的狀況下,也許還是可以試著做點什麼。
比如說如果需要大吃一頓才能宣洩壓力,那麼與其吃一堆垃圾食物,
是不是可選擇相對健康的美食?至少吃到撐身體負擔是相對小的。
如果總是要花錢買衣服包包,是不是可以把購物當作對自己的訓練?
穿戴在身上沒有加分的不敗?不會想常常拿出來用的不買?
先想想希望自己變成什麼模樣,給自己設下改變的激發點,試著執行,
當行為開始改變,我們才有可能朝脫離迴圈的那天更接近一些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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